一、給付標準:
另為避免因表格格式不符須補正手續致延誤給付核付時間,請下載本局制式
提供未滿 2 歲幼兒,每胎最低 4000 元托育補助。
選擇公立托嬰中心或托育家園。 選擇的私托、保母有加入「準公共化托育」。 目前未領取育兒津貼。 自2023 1月起,取消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之稅率
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按月發給津貼,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。
(二) 子女滿3歲前。
查詢目前全國收托0-2歲之合格立案托嬰中心聯絡方式及核定收托人數。 線上服務
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按月發給津貼,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。
(二) 子女滿3歲前。
查詢目前全國收托0-2歲之合格立案托嬰中心聯絡方式及核定收托人數。 線上服務
※本津貼以月為核算單位,補助至兒童滿兩足歲當月止。
服務內容
也就是說,居家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費用最高可補助1萬元;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及公共托育家園,家長也僅需自付5,500或7,500元。 **送托單位沒加入準公共化:可領政府的育兒津貼2,500以外,臺北市額外協助照顧補助0~3歲兒童家庭2,000~3,000元。 二、全國-托育補助(自2021 8月起,可與留職停薪同時請領) 托育補助補助對象,0~3足歲以下兒童。 請領資格
本津貼自幼兒滿2歲當月未領有0~2歲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,得於滿2歲生日當天起申請,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,倘領有0-2歲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,將依據衛福部資訊直接審定: 本津貼自一百零八學年度(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)起發放。 一、補助對象: 1
設籍新北市未滿2足歲之兒童。
111年8月1日起:依兒童出生序發放津貼,每名兒童每月發放新臺幣5,000元~7,000元。